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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高品认定
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条件[2011-01-17]

1、凡在江苏省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生产符合《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(2006)》、《江苏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》的产品的企业均可申报,军工配套产品不在申报支持范围之内;
     2、申报产品应该是采用新技术原理、新设计构思,研制生产的全新型产品,或为省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,或为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;
     3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;
  4、产品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广阔的市场前景,申报的产品利税率不低于20%;
  5、产品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,用于该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产品的销售收入不低于10%;
  6、从事申报产品研制开发的大专以上科技人员(包括同等学历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)占产品研制开发总人数不低于20%;
  7、没有与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。